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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了!2024年东莞市本科生补贴和创新人才补贴申报公告

好消息!好消息!

2024年东莞市本科生补贴、2024年东莞市创新人才补贴申报公告来了!

根据《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》(东人社发〔2022〕17号)和《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》(东人社发〔2022〕18号)精神,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,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,7月26日,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《2024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、能力提升培养资助、见习补贴申报公告》《2024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、能力提升培养资助、见习补贴申报公告》。

我符合条件申请补贴吗?

补贴具体申报时间?

各位人才朋友们

小编为大家划重点!

目 录

(本篇干货很多,小编设置了目录,大家可按需划到对应的板块查看补贴详情和申报信息等内容)

一、补贴申报时间

二、补贴相关事项(受理范围、办理条件、补贴标准、补贴方式及需提交材料)

(一)本科生新引进综合补贴(创梦东莞)

(二)本科生能力提升培养资助(莞能提升)

(三)本科生见习补贴(莞训计划)

(四)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

(五)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

(六)创新人才见习补贴

三、补贴申报方式

四、补贴进度查询(申报补贴后,如何查询补贴审核进度)

五、申报公告原文(含附件)

六、补贴热点问答

PART.01

补贴申报时间

2024年7月29日起

至2024年8月31日

请在申报期限内提交申请❗❗

提前或逾期都将不予受理❗❗

PART.02

补贴相关事项

01

本科生新引进综合补贴(创梦东莞)

受理范围:

东莞市用人单位(党政机关、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)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(或境外的学士学位),或已具备初级职称(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,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/技师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/技师)的人才。

办理条件:(上下滑动查看)

1. 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引进我市,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(或境外的学士学位),或已具备初级职称(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,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/技师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/技师)。引进时间按以下方式界定:

(1)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(或境外的学士学位)的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,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(或学位)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。

(2)以其他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,引进时间以其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。

2. 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(党政机关、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)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(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。

3.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。

4. 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,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,还须符合以下条件:

(1)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(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。

(2)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。

(3)近1年以来,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,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。

补贴标准、补贴方式:

需提交材料:

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“第五部分 申报公告原文”。

02

本科生能力提升培养资助(莞能提升)

受理范围:

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,在我市工作期间(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取得本科学历(或学士学位),或取得初级职称(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,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/技师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/技师)的人才。

办理条件:(上下滑动查看)

1. 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(党政机关、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)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(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。

2. 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。

3. 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,在我市工作期间(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取得本科学历(或学士学位),或取得初级职称(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,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/技师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/技师)。

4. 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,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,还须符合以下条件:

(1)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(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。

(2)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。

(3)近1年以来,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,且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。

补贴标准、补贴方式:

需提交材料:

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“第五部分 申报公告原文”。

03

本科生见习补贴(莞训计划)

受理范围:

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到我市用人单位(党政机关、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)见习、实习或实训的人才。

办理条件:

1. 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到我市用人单位(党政机关、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)见习、实习或实训。

2. 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、实习或实训时,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,或在读境外的本科生,或取得境外的学士学位不超过2年。

补贴标准、补贴方式:

需提交材料:

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“第五部分 申报公告原文”。

04

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

受理范围:

东莞市用人单位(党政机关、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)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引进我市,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(或硕士以上学位),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(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,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/高级技师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/高级技师),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的人才。

办理条件:(上下滑动查看)

1. 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引进我市(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)。

2. 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(或硕士以上学位),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(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,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/高级技师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/高级技师),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。

3.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(党政机关、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)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[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],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(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。

4.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。

5. 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,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,还须符合以下条件:

(1)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(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。

(2)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。

(3)近1年以来,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,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。

补贴标准、补贴方式:

需提交材料:

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“第五部分 申报公告原文”。

05

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

受理范围:

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,在我市工作期间(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(或硕士以上学位),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(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,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/高级技师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/高级技师)的人才。

办理条件:(上下滑动查看)

1.具有我市户籍。

2. 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(党政机关、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)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(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。

3. 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。

4. 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,在我市工作期间(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(或硕士以上学位),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(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,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/高级技师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/高级技师)。

5. 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,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,还须符合以下条件:

(1)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(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)。

(2)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。

(3)近1年以来,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,且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。

补贴标准、补贴方式:

需提交材料:

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“第五部分 申报公告原文”。

06

创新人才见习补贴

受理范围:

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到我市用人单位(党政机关、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)见习、实习或实训的人才。

办理条件:

1. 2022年1月1日后(含当日)到我市用人单位(党政机关、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)见习、实习或实训。

2. 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、实习或实训时,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,或在读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,或取得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。

补贴标准、补贴方式:

需提交材料:

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“第五部分 申报公告原文”。

PART.03

补贴申报方式

网上申报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填写申请表,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,准备好相关材料,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门户网站(网址: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 ),选择对应补贴名称进行申请。

PART.04

补贴进度查询

成功提交申请并生成流水号的,可通过微信小程序“就莞用”查询审核进度。进入“就莞用”小程序,按“东莞人社业务查询——人才补贴和服务进度查询”的路径,登录后查询对应申报记录,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申请。

“就莞用”小程序

经人社部门审核退回要求补正材料的,申请人可网页登录就莞用服务平台(网址:https://dghrss.dg.gov.cn/jgyportal/),进入个人中心—查看补贴进度,按退回原因补正相关材料后提交审核。

PART.05

申报公告原文

《2024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、能力提升培养资助、见习补贴申报公告》原文→

http://dghrss.dg.gov.cn/xwzx/gsgg/tzgg/content/post_4243232.html(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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